能否由第一继承人指定一个特定的继承人?

海宁法律咨询 2025-04-15
可以由第一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特定继承人。依据《民法典》,自然人可立遗嘱指定继承人,但须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否则,遗嘱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影响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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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处理方式为立遗嘱指定。选择时需确保遗嘱内容合法,不侵犯他人权益,特别是要为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份额,否则遗嘱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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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立遗嘱指定。具体操作:1.明确遗产范围;2.确立遗嘱形式,如自书、代书、录音等,并确保其法律效力;3.指定继承人,同时考虑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份额;4.遗嘱需清晰表达个人意愿,无歧义;5.遗嘱完成后,妥善保管,必要时可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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